木卫七计划临时章程

木卫七计划成员,致力于推动和平、开源技术并创造更好未来的使命,特在我们之间制定本章程,以指导我们追求这一使命,直至其正式生效之时。

本文件中的关键词 “MUST”、“MUST NOT”、“REQUIRED”、“SHALL”、“SHALL NOT”、“SHOULD”、“SHOULD NOT”、“RECOMMENDED”、“MAY” 和 “OPTIONAL” 应按 RFC 2119 的定义解释。

1.0 木卫七计划被设立为致力于公共利益的非营利组织

1.1 木卫七计划所有成员(下称“社区”)均自由、平等,且拥有不可侵犯的尊严。成员有责任彼此平等相待,并以良知相互对待。社区中任何成员都不得因任何理由受到差别待遇。任何基于身份歧视成员、偏袒特定成员,或否认成员在本章程下获得平等保护的行为,均不可接受并应承担后果。本条不得因任何原因被删除、修订或删节,也不能通过共识或多数表决进行更改。

1.2 成员有权以尊重他人的方式持有并表达自己的观点,或公开表达对他人观点的不同意见。成员也有权在善意前提下,公开或私下提出批评,而不应因此遭到报复。举报人有权获得特别保护与匿名保障。

1.3 成员应受到公平对待,并享有免受骚扰、恐吓、虐待及对其本人或福祉攻击的保护。任何成员提出合理便利要求时,不得被拒绝。社区每位成员都有义务在他人遭受上述攻击时挺身而出,并给予合理支持与团结。未履行此义务者,应立即接受不当行为审查并承担可能后果。

1.4 若某成员被怀疑有不当行为,该成员将被暂时解除其职位并与社区其他成员隔离观察。项目将设立公开透明的审查委员会,对被指控者进行调查。任何成员不得遭受任意指控,也不得被以规避审查程序或进行报复为目的、毫无根据地攻击其荣誉与声誉。若成员被认定对不当行为_负有责任_,隔离期可被无限期延长,同时对其行为持续监督与审查。在最严重的情况下,该成员可被永久且不可撤销地开除。

1.5 任何未遵守章程所规定标准与程序,或被发现有偏见、腐败或无能的审查委员会,都将导致被指控成员获得由新委员会主持的公平重新审查。此外,将立即对原指控者及原审查委员会展开调查。如认定其共谋或导致正当程序失当,原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将立即被解除职务。此外,若社区成员基于正当理由不同意某次审查结果,也可代表他人提出重新审查请求。若重新审查认定被指控成员并未实施相关不当行为,则该成员将被免除责任。

1.6 本章程优先于项目中作出的所有行为与决定,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被违反。若任何项目成员怀疑章程遭到违反,必须立即启动报告与调查程序,并迅速提出补救措施。作为最后手段,项目成员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方法抵制对章程的破坏并恢复其规定。

1.7 个人可以通过以口头或书面形式,用自己的话作出誓言,承诺保护、捍卫并遵守章程,从而获得正式成员资格。该誓言必须作为公开声明向社区作出,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。获得正式成员资格后,该个人将享有项目中的全部权利,包括投票权与担任行政职位的资格。正式成员受其誓言约束,并对自身行为承担完全责任。

1.8 所有新加入项目的成员自动获得准成员资格。准成员可在不宣誓效忠章程的情况下参与项目工作,除非其加入申请因正当理由被木卫七计划管理层拒绝。准成员在项目内必须受到同等尊重,并应得到其工作的应有署名,但不享有投票权,也无资格担任行政职务。相应地,准成员不承担正式成员同样的义务,并可在任何时候选择离开项目。

1.9 木卫七计划应依照民主原则治理,并高度重视负责任的管理有韧性的治理结构以及对章程的保护

1.10 项目只能经由全体正式成员一致同意方可解散。

1.11 本章程的批准须以社区同意为条件,自此起应被视为全面生效。

1.12 我们在批准本章程之时声明:本章程为项目具有约束力的内部法规,并为项目最高权威。我们也将承担责任,尽最大努力使其得到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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